新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出臺:2023年產假延長了!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次修正通過,2023年合法生育夫妻產假增加60天
為全面推行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2016年1月22日《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迎來了第三次修正,后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審議通過,將為“二孩政策”的施行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據,以下摘抄部分條例為大家帶來詳細的解讀: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最新版本)
第十九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子女的時間,依法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二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癥,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后女方又懷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此次修改將原《條例》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的規定,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也是其中最為重要的修改,同時也明確了已有兩個子女的夫妻再生育的5個條件,也就是說2023年滿足以上條件的夫妻可再生育一個孩子。
當然生育“三孩”還要實行生育審批制度,要求提供的材料有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生育證、居住證以及滿足《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證明。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全面推行“二孩政策”后山東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成歷史
第二十六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相應獎勵或者扶助。
第二十七條,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又生育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光榮證,停止憑證享受的各種優待。
在目前國家推行“提倡一個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期間,原有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將成為歷史,后續將停止辦理該類證書。當然在這之前獲得證書的或獎勵符合扶助條件的夫妻,繼續按照規定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
新《條例》還規定,對于已經領取證書后再生育的,注銷光榮證,停止享受有關的各種優待。山東省生育相關政策法規
山東省生育登記辦理指南
引用資料
1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點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引用日期201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