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生育二胎最新政策,不僅有產假還有津貼獎勵
前幾年國家開放二胎,但我國的新生兒出生率并沒有像想象中那樣上升,仍然處于下滑趨勢。為此國家又推出了生育補助政策,各地政府也根據當地情況做出了相應的生育獎勵,那關于江蘇的二胎補貼政策的具體情況,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國家全面放開二胎政策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于2016年3月30日經省12屆人大會第22次會議表決通過,2016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條,符合以下條例規定的夫妻,可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雙方皆獨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
生育津貼是要繳納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女性可以享受的,根據本人的城市平均工資水平來劃分。津貼期限是妊娠7個月以上(含7個月)生產的,享受三個月;不滿7個月早產的,享受三個月;妊娠3個月以上(含3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的,享受一個半月;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宮外孕的享受一個月。
津貼標準
1從業婦女: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者:最高不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的失業婦女:按經失業保險機構核準的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比如:25歲職業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況生育,可享受3個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如果難產,可增加15天生育津貼;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則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符合規定的女性產假增加30天
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規定的婦女,生育二胎后,女方產假有128天,男方護理假有15天,期間工資照發,不得影響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不計入產假和護理假規定的假期。